7月9日,来自国家医保局官微消息,今年以来,浙江省医保局积极推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,6月17日印发《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》,在杭州市和上城区先行试点基础上,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施行。优化后,生育津贴从发放到单位转变为直接发放至个人指定账户。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在“生育津贴省心办”、掌办网办、窗口经办、“出生一件事”联办等多个服务渠道,新增“个人银行账号信息维护”功能,由原来的“打款至单位”调整为“打款至个人”,并新增“津贴到账”自动短信通知功能,让参保人可及时获取津贴发放明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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